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卫生厅等10个部门制定的《关于青海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就2002~2010年全省农村(牧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规划了宏伟蓝图,提出到2010年建成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该《规划》提出,全省社区卫生建设要按照政策支持有力、机构网络健全、人力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管理监督规范、筹资渠道畅通的总体要求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到2010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省农村牧区在2005年前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试点,探索和建立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到2010年初步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该《规划》强调,届时覆盖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要使80%的城市(镇)居民由住所步行15分钟,70%的农村居民步行30分钟便可获得费用较低、质量较优的社区卫生服务。同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城镇居民对服务的满意度要达到90%以上,农牧民对服务的满意度要达到80%以上,城乡居民平均综合医药费用支出增长速度明显减缓。 | !-- content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