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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患双方的影响
发布时间03年01月10日 09时41分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虹
 

   对患方的影响

     总体来说,医疗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对患方是有利的。首先,减轻了患方的举证责任,加大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其次,使法院受理患方的起诉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为前置程序的规定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后,患方只需证明其在该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受到损害的事实即完成了民事诉讼中原告提交相关证据的规定,使患方起诉难的问题得到解决。

     但是,举证责任倒置并不代表患方一定胜诉。因为医疗机构毕竟是掌握各种医疗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各种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主体,医务人员可以从多方面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对医方的影响

     毫无疑问,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方将产生重要影响。首先医疗侵权诉讼的数量将会增加。其次,医疗机构也可能遇到举证难的问题。这是由于医学科学自身的局限性、复杂性所致,由此导致医疗机构证明压力加大,败诉的风险加大。

     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个方面,压力也是动力,挑战也是机遇。面对新规则,医疗机构不妨以此为契机,加强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的监控,提高自身的医疗质量水平,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加强医院管理及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杜绝产生医疗纠纷的根源。同时,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指标监控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日常监控,使医院的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及操作规程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规范病历书写,强化病历管理。医疗机构要使自己在诉讼中免于败诉的结果,就必须证明自己在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以及病人的损害结果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关,这就有赖于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病历记录。如果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及时记录病历,甚至缺少重要的病历记录,那么就有可能使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无辜的努力归于失败,导致败诉结果。

     第三,在患者死因不明或双方对死因存在异议时,医疗机构应及时提出建议,进行尸检以确定死因,否则有可能因无法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而导致败诉。

     在具体应对诉讼的过程中,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如证明医疗过程中医疗行为无过错;证明损害后果是属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3条所规定的可以免责的6种情形之一;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等。

摘自:中国医学论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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