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日前下发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指南》。
《指南》提出,实验室人员在操作中,用细胞培养的方法分离病毒、收集或浓缩病毒或其培养产物、用活病毒或病毒的全基因接种动物和咽拭子样品的诊断检测都必须在生物安全3级或以上级实验室(P 3实验室)中进行。
含漱液、血清和血液等样品的诊断检测,溶解、固定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灭活的病毒和(或)无传染性的病毒基因片段,常规的细菌和毒素检查,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样品处理,临床样品的包装、分装及离心管和离心机转头的封闭和开启必须在生物安全2级或以上级实验室或全排式生物安全柜中进行。
实施上述操作的人员应佩戴N95级口罩、遮盖脸部的防护面罩或防护眼罩、外科手术帽(遮盖住双侧耳部)、两层外科手术乳胶手套。双下肢穿着裤套,双脚穿鞋套,并用鞋套上部橡皮筋将裤套下段绷紧。《指南》对操作场地的消毒、实验样品转运也做了具体规定,如所有转运的实验样品必须标明“传染性物质,SARS病毒”。 摘自:健康报 !-- content_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