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检验分会“非典”实验室诊断专题委员会 编者按: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源性感染措施中,医学实验室安全性管理及标本的采集、运送、检测和处理的安全性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为此,中华医学会检验分会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验室诊断专家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召开了研讨会,并制定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验室安全管理指南》暂行办法,供实验室检验人员在工作中参考。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验室安全管理指南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WHO称之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以下简称SARS),该病是一种起病急、传播快、病死率高、病因尚未完全确定的传染病。根据SARS病原体的高传染性和严重的致病性,应定义为危险组4病原体(高个体危险,高群体危险)。为科学有效地防护,规范有序地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学临床实验室—医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 国际标准草案ISO/DIS 15190-2001),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南》。 建议临床实验室在安全性管理及标本的采集、运送、检测和处理中按照本《指南》执行。 1. 安全教育与人员职责 1.1 科室主任: 有责任对实验室全体员工进行SARS相关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SARS对人员安全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传染性,具备自我防护意识和对SARS的预防、消毒、隔离。为实验室提供信息和后勤保障。指定一名副主任负责科室预防、消毒、隔离措施的实施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1.2 安全员: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科室预防、消毒、隔离措施的指导、实施和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1.3 全体员工: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安全员的具体指导下,做好个人防护,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好对SARS的一切预防、消毒、隔离措施。 1.4 安全手册: 在实验室每个工作站都要准备SARS专门的安全手册。手册应包括对SARS病原体相关的危险物处置,以及对工作区的通风、实验室设备的消毒、清洁和灭活作出详细说明。 1.5 健康管理: 应在科室营造出团结、奋进、安定的氛围,合理安排工作,充分保证每个员工良好的心态,健康的身体。 2. 实验室安全要求 2.1 专用实验室或SARS工作区: 建议有条件的医院在发热门诊建立独立、 SARS专用实验室,指定专人检测。否则在检验科内建立独立的SARS专用实验室或SARS专用工作区,指定专人检测。专用实验室或SARS专用工作区必须配有生物安全柜。 2.2 实验室管理: 保持工作室整洁,物品放置有序。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做到空气流通清新,定时清扫,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进入专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病原体前要经过专门培训,开展 工作时不许外人进入实验室。 2.3 实验室消毒: 2.3.1 空气消毒 1)室内有人时:首选开窗通风;不能开窗时(如沙尘天气)安装大功率排风扇(尽量低位)强行通风,并保证空气的单向流通;另外,可采用乳酸加热熏蒸,每日两次。 2)室内无人时可采用以下消毒方法: (1)低臭氧紫外线灯消毒:强度>70UW/cm3 ,照射60分钟,每天2-3次。应注意安装适当的防护罩,避免医务人员发生电光性眼炎和其他损伤。 (2)化学消毒: 含氯消毒剂:“健之素”1500mg/L喷洒消毒,用量30ml/m3,密闭30分钟后通风,每天3次(早、中、晚)。 过氧乙酸:0.5-1%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用量30ml/m3,密闭30分钟后通风,每天3次(早、中、晚)。 过氧化氢:0.5%过氧化氢气溶胶喷雾,用量30ml/m3,密闭30分钟后通风,每天3次(早、中、晚)。 3)有条件的实验时可采用静电吸附式空气净化器持续消毒,室内有无人时均适用。 2.3.2 地 面、墙壁、门窗: 1)墙壁、门窗消毒:用0.5-1%过氧乙酸或“健之素”1500mg/L喷雾。泥土墙吸液量为150-300ml/m2,石灰墙为50-100 ml/m2,木板墙为10-50 ml/m2。对各种墙壁喷洒的消毒剂溶液不宜超过其吸液量。 2)地面消毒:用0.5-1%过氧乙酸或“健之素”1500mg/L喷雾。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用量为50-300 ml/m2,之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 以上各种方式的消毒处理,作用时间不少30分钟。 2.3.3检验台、桌面、椅子及门把等物品每日用0.2%-0.5%过氧乙酸或“健之素”1500mg/L擦试1-2次。 2.3.4 检测仪器 当检测仪器完成检测后,仪器表面及进样口应用2000mg/L健之素擦拭数遍.之后再用冲洗剂擦拭数遍,等待下次检测。 2.3.5 检测样本用具 检测样本过程中所用一次性耗品在检测完成后,经10%漂白水淋洗消毒后放入废物容器内,再经高压消毒之后,作为废品丢弃。操作完毕后,工作台进行消毒,所有用过的器具用消毒水冲洗,再用龙头水冲洗晾干,放好待用。 2.3.6 检验报告单 检验报告单需经过消毒后方可发出,可用环氧乙烷气体熏蒸,也可用微波炉消毒处理。 具体方法是:先将被消毒的报告单用塑料袋密封,然后在塑料袋外用湿毛巾包裹,放入微波炉内,用低、中火照射5分钟。如有条件,建议设立专门的清洁区打印报告单。 2.3.7 安全离开实验室 离开实验室时将手套,口罩等放置于有“生物废品”标记的容器,经高压消毒后丢弃,并将隔离衣物留在室内。检测样品不能擅自离开实验室,如必须移出,应妥善覆盖,以防在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和他人。 实验室的物品固定使用,未经消毒或隔离包装不得移出实验室。所用物品需消毒后方可转用。污染物品应装在双层加厚坚固污物袋,消毒后送出销毁或洗消处理。工作人员在处理传染性物品之后,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2.3.8 发生明显或可能与传染物接触的溅溢及事故时,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以作出相应的医学评价,进行监测和治疗; 2.3.9 在使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和各种化学消毒剂消毒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止消毒剂对实验室人员和实验室仪器、物品的损害。 3.人员防护 3.1 基本要求 建议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穿戴工作衣、鞋、帽、口罩、防护镜及橡胶手套,着装规范; 检验工作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或以0.1%有效氯消毒液泡手1-2分钟;离开实验时应脱去隔离衣、鞋、帽、口罩及手套。进入办公室或学习室应脱去工作衣; 禁止将食物、饮料带入实验室。 3.2 为避免交叉污染,检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进入病区采集标本,如必须进入时,应穿隔离衣加一次性防护服、戴20层棉纱口罩、防护镜。接触污物时需戴双层橡胶手套。有条件的实验室建议检测人员戴N95口罩。 3.3 接触标本者应穿隔离衣、戴12层以上棉纱口罩、防护镜。接触污物时需戴双层橡胶手套。 3.4手与皮肤的消毒: 可用0.2% 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擦拭,也可用0.5%碘伏溶液 (含有效碘5000mg/L)涂擦,作用1-3分钟。当手被血液、体液污染或可能污染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如果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意外被针刺、刀割或其它形式的割伤,以致伤口与病毒标本直接接触,或者带病毒样本碰到皮肤部位,届时必须用消毒肥皂洗伤口,再用清水冲洗,随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若标本溅入或接触到眼粘膜、口粘膜上,立即用滴眼液或漱口液清洗。 4 SARS 标本的采集、运输、检测、保存、处理 SARS临床检测标本包括:体液、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及组织。 病毒标本在标本钟存活时间长于单独存在时间,因此,一切取自SARS患者标本均应视为带病毒强传染性样品,依据传染病法处理。 4.1标本的采集 详细登记有关病例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发病日期、采样日期等。 4.1.1 尿液标本的采集 将2-5ml 尿液装入带盖收集容器内,盖紧盖子,加注特别标识(建议红色SARS字样),密封送检。 4.1.2分泌物的采集: 体液标本极具传染性,原则上尽量减少此类标本采集和检测。 1) 咽拭子:用无菌湿棉签擦拭双侧咽扁桃体及咽后壁,再将棉签放入无菌试管中,加注特别标识,密封送检。 2) 痰液:让病人直接将痰液咳入无菌平皿中,加注特别标识,密封送检。 4.1.3 粪便标本的采集: 将10--50立方厘米的粪便装入粪便杯或尿液收集容器内,盖紧盖子,加注特别标识,密封送检。 4.1.4 血液标本的采集 建议血液标本一律使用负压静脉采血,不使用末梢血,以免在采集过程中造成更大范围的污染。标本采集后加注特别标识,密封送检。 4.2 标本的运输 送检的标本,要求密封包装,放在专门为运输用的容器内,加盖,由专人运送。运送过程中严防遗撒。送入检验科,由专人签收。 4.3 标本前处理 任何有可能产生细颗粒气溶胶的操作步骤(如标本编号、血清分离等)标本处理原则上在有合格证的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普通平流超净台不适于SARS 标本的处理。对于暂无生物安全柜的实验室,可在超净台内处理标本,但切不可开启排风装置,以减少病毒在空气中弥散。处理标本使用专用离心机,离心时应使用密闭的离心机转头或密闭样品杯。理想情况下,应在生物安全柜内取出离心机转头或样品杯。离心机使用完毕,立即用1500mg/L健之素进行表面消毒。 4.4 标本的检测 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标本尽量集中专用区域内由专人进行检测,以便于标本、仪器、环境集中消毒和处理。尽量避免标本分散到多个实验室。 4.5检验结果报告 以实现计算及网络化的医院建议采用网络信息报告,由接收单位打出报告单,尽量不从有SARS 标本污染的实验时发出报告单。如确需由实验室发报告单,必须确保报告单消 毒完全后再发放。 4.6 标本检测后处理 4.6.1 检测后标本(痰、咽拭子、粪便、尿液、血)以及检测过程中所使用过的污染废弃物(试管、痰盒、尿杯等)一律集中放入带盖专用污物桶内,用2000mg/L健之素或0.5%过氧乙酸消毒剂覆盖或混匀,作用10分钟以上,然后高压30分钟,取出后,直接焚烧。每4小时消毒处理一次。 4.6.2 废液:所有废液都用2500mg/L健之素浸泡1小时以上,高压,再送到医院污水站合理消毒处理。注意保证污水氯余量大于6.5mg/L. 4.7标本的保存 分析前标本根据实验需要合理保存。分析后已发出报告的标本原则上不保存;如有特殊需要保存的标本,应保存在加锁的专用冰箱,并作特殊纪录。杜绝将SARS 标本放入普通冰箱内,以免造成其它物品的污染。 以上文件由以下单位讨论制定,特此致谢! 上海中山医院 潘伯申 中日友好医院 张远春 于雪莹 北大人民医院 张 正 北京地坛医院 赵 辉 肖元朴 北京佑安医院 闵福援 北京军区总院 王北宁 江苏省人民医院 童明庆 解放军总院 丛玉隆 秦小玲 解放军第302医院 毛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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