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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非典标本成为传染源
发布时间03年05月12日 14时01分

  邢远翔

    “临床标本的采集、运输和实验室检测、保存等安全保护,是控制SARS医源性感染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易忽视的环节”,近日中华医学会检验分会为此召开紧急会议提出相关对策。  

    中华医学会检验分会主任委员、解放军总医院检验科主任丛玉隆在会上指出,对非典病人、“发热门诊”和留观室病人的检验标本,应视为带病毒的强传染性样品,应当依传染病法严格处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张正提出,为避免采集中的污染,建议不采集末梢血,而使用静脉采血。上海中山医院潘泊申教授和江苏省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童明庆教授还翻译、传真了国外相关资料和有关建议。与会专家指出,所有标本应加盖并加注特别标识,专人运送,集中检测,储存放入专用冰箱,加锁并专人保管,标本及污染物的处理应统一消毒、焚烧,报告单也应消毒。  

    中华医学会检验分会新增了传染性非典实验诊断专家委员会,并制定了《检验科SARS标本检测安全管理指南》。

摘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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