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血液中心 张香兰 在抗击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怎样确保临床用血的需求和安全,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的大事。为确保血液质量,保证献血者、受血者和采供血医护人员的安全,应采取以下措施:
1.采供血机构的医护人员,在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咨询和体检工作的基础上,应动员从疫区来的献血公民暂缓献血。
2.献血者如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热、咽痛、浑身酸痛、干咳等,应暂缓献血。
3.每位前来献血的公民都要测试体温,如体温在37.6℃以上,应暂缓献血。
4.采供血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提醒前来献血的公民,在献血后两周内如出现以上症状,应尽快通知采血机构,以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对有第2、3条症状的献血者,医务人员应提醒他们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检查治疗。
5.各医疗单位发热门诊在诊治非典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时,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是否在近期献过血,如献过血,医疗机构应立即通知采供血机构,停止其血液的发放。如已输注给患者,应观察受血者病情变化,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
6.采供血医护人员应加强血站、街头流动采血车及环境的卫生消毒,加强通风,注意勤洗手。采血人员应戴好12层以上的医用口罩,并做到每4小时换一次。同时要增强体质,避免过劳,提高抵抗疾病的能力。 摘自:健康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