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市人民医院 叶建华 随着《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医疗行业正逐步走向法制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但医学检验却成为医疗管理的一个盲点,虽然2001年颁布了《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但对检验人员的上岗资格却无明确规定。
由于历史原因和对检验工作认识上的误区,许多基层医院将无文凭、无技术能力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的人员调入检验科,以求临床医疗的“合法性”,但在某种程度上却造成检验人员整体素质下降。现在,检验报告已成为临床诊断、治疗、预防的重要依据,或者是某些疾病筛检的惟一依据。如果检验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会影响检验结果的可靠性。笔者就曾遇到不少患者咨询同一项目检验,其报告结果相差悬殊甚至相反的事情,搞的笔者亦一头雾水,不知信哪份结果为好。
另外,基层的许多个体医疗点,现在也设置了化验室,可检验人员却很少经过专业培训,有的甚至不懂检验学,然而却照样出具检验报告单。难怪有媒体屡屡报出某些医疗机构出具假淋球菌,梅毒阳性检验报告单,欺骗患者的不良事件!仔细分析,检验人员上岗缺少相应的执业资格准入,不失为一种主要的原因。所以,国家应尽快实行医学检验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改变检验质量不高的局面,使检验医学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摘自:健康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