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王琪 一场突如其来的SARS灾难,打乱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对各行各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作为一场生态灾难,SARS的爆发对环境保护的冲击直接考验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保护的建设成果和积累。在这场灾难中可以看到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者责无旁贷地站到了抗击SARS的第一线,公众对生态保护、对环境卫生等的认识和环境意识得到了空前的高涨。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这场抗灾战争中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暴露出严重的不足和缺陷。 1. 危险废物处理体系的不健全制约着突发灾难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 医疗废物是我国法定的危险废物,在国际上也是需要重点控制的废物种类。由于医疗废物具有与其他废物不同的特性,因此需要建立专业的处理处置体系。这一体系包括专门的法规和技术体系以及专业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 根据估算,在一般情况下全国每天约产生医疗废物1880—2800吨,其中产生于县级以上城市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约为1380—2060吨。为此国家“十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在“十五”期间建成完整的城市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和体系。但是在SARS爆发之前,我国已经建成的集中处理设施能力不超过130吨/日,有不到10座城市建立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和制度体系,甚至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还没有开始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即使已经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的城市,也缺乏健全的安全收集、运输、贮存手段,难以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医疗废物主要出路还是分拣回收、随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内部焚烧炉焚烧或单位锅炉焚烧。在SARS爆发后,由于其强传染性特点造成需要处理的医疗废物巨增,其产生量是正常情况下的数倍。由于这些废物来自强传染源,其传染特性不明,所以现有的落后医疗废物处理手段不能对其进行处理,造成了在SARS爆发初期医疗废物处理的被动局面。在一些疫情严重的地方,由于找不到合适的焚烧设施处理SARS废物而不得不借用火葬场焚尸炉,并紧急订购简易医疗废物焚烧炉。虽然采取了紧急的应急手段控制住了SARS废物的污染,但是却反映出了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和相应的管理、技术手段的严重不足。 与此相对应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也非常不健全。无论是医疗废物的管理规章还是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都明显不能应付这场灾难中环境保护的要求。在SARS爆发初期,从中央到地方都明显没有技术准备和组织准备,无法应付突然出现的大量医疗废物和医院废水,没有提出和实施规范的应急处理方案。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缺乏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专门规章和技术法规、标准,在SARS废物的处理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的混乱,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污染控制的监管也不免带有一定程度的盲目性。虽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采取了一系列应急对策,但是依然反映出我们的管理体系还不完善,还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 进而推论到危险废物的处理体系。我国每年产生工业危险废物830万吨,其中综合利用率可以达到49.1%,处理处置率达到21.6%。但是还有33%的危险废物处于不稳定的贮存状态,甚至还有0.8%的危险废物被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去。即使综合利用也大都是低档次的利用,而处理处置的标准和水平也很低。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设施仍然是以企业自备设施为主,高标准高水平的集中处置设施仍然处在起步阶段。预计在2003年底全国将会拥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能力为焚烧5万吨和填埋10万吨。这与每年数百万吨需要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相比是杯水车薪。 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在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中,危险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奇缺。在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中仅有7个建立了固体废物管理机构,663座城市仅有不到10个城市建立专业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颁布8年后仍然没有形成完整的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危险废物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所有这些造成我国危险废物污染还不能得到全面控制。 1993年深圳危险品仓库发生大爆炸,产生大量的有毒危险废物没办法处理,进而促成了我国第一座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成。SARS瘟疫最终将会被战胜,在这一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必须引起重视,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但是我们不能矫枉过正,过分强调设施建设的进度而不遵循科学规律,造成经济、人力和时间的浪费,得到适得其反的效果。我们应该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的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危险废物污染规律和控制的科学研究,从而在科学的基础上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可以使我国危险废物污染得到彻底控制的处理处置系统。 2.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成为疾病传播的严重隐患 根据已经得出的研究结论,SARS病毒在人的排泄物、痰和血液中可以存活数小时以至数日,从而可能沾染这些物质的生活垃圾就成为SARS潜在的传染源。由此人们开始重新审视我们的生活习惯,随便丢弃垃圾和随地吐痰成为需要我们淘汰、禁止的生活恶习。但是被清扫、收集的生活垃圾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吗?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98%进行填埋处置。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生活垃圾填埋达到无害化(或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填埋场不到20%。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调查,我国垃圾填埋场所在地区地下水有近90%的水质超过国家标准,其中75%的地下水总大肠杆菌超标,最多超过标准近8万倍。大多数填埋场没有设置防渗设施或防渗设施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垃圾渗滤液大多没有得到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绝大多数垃圾填埋场不能按照卫生填埋的要求进行填埋,没有进行必要的每日覆盖;垃圾暴露在露天空气中随风飞散。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说有因为垃圾飞散传播SARS的病例,但是很显然垃圾是SARS的一个重要传染途径。如果因为垃圾而造成SARS的传染,那将会使我们追悔莫及。实际上,在垃圾场周围发生传染病流行的事例屡见不鲜。所以城市生活垃圾的安全、卫生的处置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 同危险废物管理类似,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也不完善。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不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仍然政企不分,政府主管权限与市场化程度的界限模糊不清;缺乏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政策,缺乏科学合理的技术评价体系以及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特性研究的不深入,造成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市场的混乱;以及政府和居民环境意识的薄弱,管理水平低下等等。所有这些都造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不能迅速地提高,从而为环境污染事故埋下隐患,在抗击SARS的斗争中成为软肋。通过SARS事件造成的教训,我们需要进行反思,促进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技术水平的尽快提高。 3. 利用在防治SARS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促进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的完善 SARS的爆发暴露了我们固体废物管理中的缺陷,表现出我们现有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还远谈不上完善。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固体废物管理体制 建立以环境要素为主题管理的固体废物行政管理专业机构;加强政府的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专业职能。 建立健全的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通过科学研究,逐步补充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所需要的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建立符合国情的法规标准体系。 促进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通过制定相应的经济、技术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特别是鼓励区域性固体废物集中处理的、商业运行模式的推广,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强度和突发事件污染控制的能力。 建立突发事件污染防治应急机制和对策体系 接受SARS带给我们的教训,在组织、人力、技术、决策咨询等几个方面建立突发事件污染防治应急机制和应急对策技术支持系统,从容应付可能出现的任何突发事件和污染事故。 开展科学研究,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科学理论基础;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政府和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通过抗击SARS的斗争,暴露出我们工作中的许多不足。如何将SARS带给我们的损失变为我们的财富,变为我们工作的动力和路标,弥补所出现的不足,使环境保护的水平适应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是我们在现在就要思考的问题。 摘自:sohu !-- content_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