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彤 白莹
近日出台的《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各医疗机构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具有警示作用的特质黄色塑料袋,与生活垃圾严格区分,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另外,塑料袋的外面必须注明医疗垃圾的单位名称和产生日期。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共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6100多家,日产医疗废弃物约60吨。
摘自: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