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部分产品进行明确分类界定,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血糖试纸:用于半定量血糖浓度的测定,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抗生素药敏纸片:作为I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微生物诊断鉴定培养基:用于医院化验室培养细菌,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血沉管读数仪:作为I类医疗器械管理。 酶标仪用机械臂、自动分液器:用于代替人手功能,达到自动化功能,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来源:医疗器械信息网 !-- content_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