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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生物安全事故必须杜绝
发布时间04年08月10日 13时58分
 

  

  罗刚

    7月8日,在卫生部召开的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要求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和医疗机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高强指出,这次实验室污染事件给卫生系统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加强生物实验室的安全是当前卫生系统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今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方面要坚持依法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今后,国家将把生物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也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各级各类卫生科研机构要完善有关生物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机构的建设,配备必要的人员,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使生物安全管理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从事卫生科研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各单位既要确保完成各项科研课题和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又要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另一方面,卫生部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维护科研人员健康。一是要努力改善科研条件,特别是从事高风险科研的岗位,要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二是严格执行有关科研人员健康监测和报告制度,一旦出现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三是落实有关人员定点医院治疗办法,既保护科研人员有效治疗,又防止向社会扩散。  

    此外,要加强医疗机构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要提高识别传染病的能力,一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警惕意识;二是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三是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加强医疗机构检验科和有关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对医疗机构中病原微生物比较集中的区域和密切接触病原微生物的部门,要配备必要的通风橱和二级生物安全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摘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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