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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检测系统血小板测定结果的可比性研究
发布时间06年03月03日 13时40分
 

  吕国全 顾耀松 黄宪章 王美兰 卢妙莲

  摘要:目的 探讨7个血液分析检测系统血小板测定结果的可比性。方法 以可溯源的Bayer120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及其配套的校准物、试剂和质控物为目标检测系统,与其它6个检测系统(Coulter、CD3500、Bayer60、3台CD1700血液分析仪及其配套的校准物,试剂和质控物)为待评检测系统。在21个工作日内分别鉴定3种水平的四川通广全血质控物各10次,7次,7次和不同浓度新鲜全血样本55份。通过医学决定水平和相应回归方程计算目标检测系统与待评系统之间的相对偏差(%SE),以美国临床实验室修正法规(CLIA′88)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允许误差(T±25%)范围的1/2(T±12.5%)为标准,判断不同检测系统之间的可比性.结果 3种水平的四川通广全血质控物和新鲜血标本经随机区组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各组间的总体差异均有显著性(P<0.001),各水平质控物的变异系数(CV%)和总CV值均小于CLIA′88允许误差监禁中接受性能评价均为部分或全部超过CLIA′88允许范围的1/2.结论 各检测系统血小板测定的精密度符合临床要求,各检测系统间均存在不可比性,应采取改进措施,以保证检测结果具有可比性.

摘自:《现代检验医学杂志》2005年11朋第20卷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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