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卫生部在京召开医疗设备采购信息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建立医疗设备技术评估准入制,同步开展医疗设备阶梯配置选型,并随时评估进入医疗机构的设备使用状况,向社会公布。 据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自林介绍,卫生部希望通过此举,在今明两年实现政府对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全面集中招标采购,限制各级医院擅自引进与患者实际需求不符的高端、高值的大型医学检查、治疗设备,避免浪费国家卫生资源,缓减群众“看病贵”。 医疗器械采购“猫腻”多 “左手是药品,右手是器械”,这两者既是医生的基本工具,又是患者住院费清单的主角。与“以药养医”一样,“以械养医”也成为医院的“潜规则”,也是造成“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某国外医疗器械北京地区代理商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透露:作为区域代理,比较熟悉当地的情况,也容易“搞定”当地的医院。医院院长和设备科的关系要搞好,经他们同意后,让医院临床科室申请要求购买,然后医院向卫生局等部门打出采购报告和预算,审批同意后拨款“招标采购”。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了以所谓的“招标采购”进入医院的设备外,还有“洋医疗垃圾”以“科研仪器”的名义进入医院,而实际上却被应用于临床的。据了解,不少医院把引进洋设备作为提高医疗水平和医院创收的手段,卫生行政部门也把仪器设备作为医院等级管理的一条重要标准。 某国内医疗器械的代表也对本报记者透露:“一支进口心脏支架,报关价仅为700美元,一到经销商手中却变成了9000元,到了医院则‘飙’升至18000元。”这位人士还介绍,不少代理商甚至将20%的回扣计入价格成本,并称之为“驱动力”。他们担心,如果没有这一“驱动力”,医生使用的积极性受到影响,销售量将上不去。 某医院的一位院长也告诉本报记者,有些大医院的名教授及其科室开展的项目需要购进医疗器械,由于这些器械的生产厂家相对较少,即使是招标采购,事实上还是由几家垄断。特别是代理商将回扣部分纳入价格成本,以合法的中标价掩盖了非法的回扣部分,只要双方当事人不说,医院方面也很难掌握证据。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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