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成都市级医疗单位开始执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其中60项医疗服务价格下调,38项医疗服务价格上调。临床检验费用较以前下降了40%左右。 据了解,其中降幅较大的是伽玛刀治疗,以前只有三甲医院有伽马刀治疗,每次每个部位是10000元,头部、体部每增加一靶加收1000元;修改后伽玛刀治疗分头部伽玛刀治疗,三甲、三乙、二甲每次收费6000元,并且明确标明基础价含两个靶点,之后每增加一靶点加收500元,加收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体部伽玛刀治疗三甲、三乙、二甲每次收费4000元,其中包含基础价含一次治疗,之后每增加一次治疗加收350元,加收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安置术(除颤器、心导管、电极),三甲、三乙、二甲、二乙每次收费由6000、2700、2400、2100元分别下降为1220、1100、1000、900元,此外,乳腺肿物切除术、输卵管切除术的下降幅度都比较大。此外,涨幅较大的是B超下采卵术、B超下卵巢囊肿穿刺术、胚胎移植术、单精子显微镜下卵细胞内授精术、宫腔内人工授精术、阴道内人工授精术等医疗服务,平均涨幅在四五百元左右。同时还对经血管介入诊疗类服务项目说明内容作了规范修订。 据了解,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方案贯彻了中央和省有关医疗收费价格改革政策,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分类指导、规范与调整相结合”的原则,逐步转变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适当解决医疗机构服务成本补偿问题。 摘自《美迪医疗网》 !-- content_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