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 索
关键字
  
卫生部制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年3月15日11时23分

  

  为了加医师执业管理,提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卫生部日前制定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卫生部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机构、考核方式及管理、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监督管理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按照本办法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或者弄虚作假,以及不配合医师定期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考核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按《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处理。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中医师的考核工作由核准该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或中医药行政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考核机构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自200751日起施行。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摘自《卫生部》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卫生部发布《处方管理办法》2007-3-14 11:03:00
卫生部长高强:“全民医保”是最终目标2007-3-9 15:38:00
卫生部:我国已有81%城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2007-2-15 10:39:00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关于举办全国血铅检测研讨会正式…2007-2-8 11:08:00
卫生部酝酿医疗争议处理法2007-2-5 11:25:00
卫生部酝酿医疗争议处理法2007-1-26 11:28:00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1-22 15:03:00
卫生部关于加强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2007-1-18 11:04:00
卫生部紧急印发防治方案 严防诺如病毒疫情传入和扩散2007-1-17 10:45:00
卫生部部长高强称医药分家不是医改焦点标题2007-1-11 1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