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 索
关键字
  
我国首次为体外诊断试剂专门制定注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年4月30日11时04分

  

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记者吕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印发《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这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首次为体外诊断试剂这一类产品专门制定的注册管理办法。

 

   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我国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种类繁多,过去曾长期分散管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旨在从长远上解决统一注册管理问题,以更好地对体外诊断试剂实施科学监管。

 

   办法共12章、92条,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分类、产品标准、产品研制、临床试验和注册申请、注册检测、变更注册、重新注册等相关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除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及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外,其他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均属于办法的管理范围,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

 

   办法规定,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或中国境外合法登记的生产企业。注册审批部门对体外诊断试剂的审批依据,是注册申请人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的研究及其结果的系统评价。这就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必须对产品进行深入研究和系统评价,并对批准后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负全责。

 

   办法还规定,在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前以及重新注册前,均要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考核。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需要,不仅要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产品注册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考核,而且要对产品注册后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

 

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摘自《健康报》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Cancer Res :一种新的具有肿瘤特异性的分子荧光显像…2007-4-28 11:35:00
2007年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研究咨询报告2007-4-26 11:54:00
科学家研究显示:女性干细胞再生能力较卓越2007-4-26 11:47:00
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处于风险高发期矛盾凸显期2007-4-25 10:44:00
结合NFkB的寡核苷酸可以抑制小鼠炎症性肠病2007-4-24 10:16:00
2007年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研究咨询报告2007-4-19 10:32:00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机考2007-4-18 10:47:00
20分钟口腔测试可检查HIV2007-4-18 10:25:00
卫生部回应“茶水尿液”事件 呼吁媒体尊重科学2007-4-13 10:30:00
重庆市成为国家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试点省市2007-4-10 12:10:00